“面对房贷断供的业主,银行不应该一刀切地为了回笼现金将住房拍卖。我建议对于那些无力支付月供款而被迫断供的购房者,银行不妨采取包括减少每月偿还额,延长贷款偿还期,或者暂停偿还贷款几个月等措施,采取比较弹性的做法,共渡楼市下跌面临的难关。”
国家发改委特邀研究员、深圳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教授向本报记者透露,国务院调研小组7月赴深圳专程调研深圳房地产市场对于银行风险之时,其应约参加了调研小组的座谈会,目前正为之写一份报告,内容就涉及上述所言。
据其介绍,国务院调研小组赴深圳主要针对当地房地产市场以及对银行业可能产生的风险等问题进行针对性调查。调研过程中,国务院小组成员在搜集当地银行数据的同时,也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业内专家的意见以及建议。
“目前调研小组已经带走相关数据以及信息,正在制定相关应对措施。” 国世平向本报记者表示。
一个断供者的“诚意”
段雁飞已经断供3个月。9月1日,段雁飞接到了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的通知,银行提出的仲裁申请已被受理,要求他在10日内上交关于欠贷的答辩状。
2007年8月16日,在深圳海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工作的段雁飞和某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该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万元整,期限360个月。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段以所购的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海昌阁706房产作为上述贷款的抵押担保,并在国土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07年被房地产从业者看做疯狂的暴富之年,特别是自2007年5月之后,房价走势如脱缰野马,直线上升。
“当时,我每个月只需要卖出一套房(二手房),从中介公司收取的佣金里就可以提成近万元。”段雁飞回忆起往昔语气显得激动,“当时莫说是二手房,就是新开盘的楼盘,在开盘日,售楼方给予买楼者的选择时间不超过3分钟。要还是不要?3分钟决定不了,就下一位。”